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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面临重新洗牌 央行要求“持证上岗”

昨日(21日),央行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自今年9月1日起,支付机构依法接受央行的监督管理,未经央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这意味着支付宝、财付通、快钱等第三方支付公司尤其是网络支付公司必须首先取得“身份证”,时限为一年之内。有专家表示,第三方支付一直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央行此举将令第三方市场在未来一年内处于一个重新洗牌的过程。

大范围整顿

根据此次规定,需持证上岗者首当其冲是提供网络支付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此类企业以支付宝、财付通等为代表。他们主要是依托公共网络或专用网络在收付款人之间转移货币资金,如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等。

其次包括提供预付卡业务的公司。像目前销量比较大的资和信、家乐福等企业,均从事礼品卡等业务。这类企业的特点是以营利为目的,采用磁条、芯片等技术,以卡片、密码等形式发行的预付卡。

还有一种是从事银行卡收单的企业。目前多家银行外包的收单业务将被纳入监管范围,他们主要是通过销售点终端(POS)等为银行卡特约商户代收货币资金。

此次的新规定于今年9月生效,给企业留足了一年的申办“牌照”的时间,因此广大网民目前的网上支付不受影响。

对于拟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申请人,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千万元人民币。

另外,申请人的主要出资人符合以下条件:(一)为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二)截至申请日,连续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或连续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三)截至申请日,连续盈利2年以上;(四)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文章来源:http://www.ospod.com/news_media/2010-06-26/20608.chtml